“订金”和“定金”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范围内却截然不同。
前不久,Z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了一套房子,意向还不错的情况下,约了业主见面沟通当场签订合同并交了2万元定金。双方皆大欢喜各回各家,殊不知Z女士这边不知什么原因,不愿意购买了,找到中介公司要退还支付的2万元,还装糊涂的说不知道是“定金”,还说是中介公司忽悠着把钱交了。业主方知道后也是不同意退定金,最后报了警,出警人员到场后了解情况后,义正言辞的说都是成年人,合同签订按手印是你自己的行为,与中介公司无关,他们不可能按着你的手强制让你签字按手印。合同签了就产生了应有的法律责任。最后客户Z女士说我以为是“订金”,不想要了能退呢。
最后的结果就是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客户Z女士支付业主违约金。
通过上述的真实事件说明“订金”和“定金”是不一样的。
通俗点说订金可以退;定金不可以退。那么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一、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支付给对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在法律上,定金是履行约定的保证,是一种支付行为,也是一种赔偿责任。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约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受方违约,应当返还双倍定金。
二、什么是订金?
订金只是合同双方的约定,可视为交的预付款。在实际情况下,即便将订金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
更多的需要看合同中对于订金是如何定义的,订金在支付订金方不愿意履约时可能产生需要归还的定金的后果,也可能会被没收,但一般不会双倍返还,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因此,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以下这几点:
(1)定金有担保性质;而订金没有,只是一种预付款或者提前支付行为。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即便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3)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则应双倍返还定金;交付订金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订金仅能作为预付款或者赔偿金,不能要求双倍赔偿。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沟通清楚是订金还是定金,会产生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以免造成损失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