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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律易顺涉外律师团队
除了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也可以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投诉。经核实扣缴,拖欠工资属实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限制用人单位支付扣缴的工资或者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逾期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薪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经法定扣除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如果用人单位在一般期限内仍不支付差额,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在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