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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晖刑事部
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对于几乎已经确定必死的犯罪嫌疑人,他们还有什么可辩护的呢?律师为什么要给他们做辩护?难道不是在浪费时间和资源吗?难道不是在替罪人说话吗?
首先,这些问题都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认为犯罪嫌疑人等于罪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经法院审判,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法院最终生效判决做出之前,被告人不叫“罪犯”而叫“犯罪嫌疑人”,即只是怀疑其犯罪。
既然是怀疑犯罪,那么被告有可能有罪,也有可能无罪。嫌疑人只有在被法庭判定有罪后,才可以称之为罪犯。
其次,无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是否即将结束,他们都仍然享有基本的人权和法律权利,而律师就是要维护这些权利。
除了给作为被告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在法庭上为被告方进行辩护之外,作为律师,还可以维护他们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和价值,防止他们受到不公正或不人道的对待。例如,律师可以监督和制止任何对犯罪嫌疑人的非法监禁、酷刑、虐待、歧视或者侮辱等行为。
除此之外,我们要明白一个基本概念:死刑只是一种刑罚形式,而不是一种定罪方式。也就是说,板上钉钉的死刑,也会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认定错误等原因而被错判或冤判。
综上所述,律师为什么要给犯罪嫌疑人做辩护?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是人,因为他们有权,因为他们需要。作为律师,我们不是在为罪人说话,而是在为法律说话;我们不是在为死刑说话,而是在为生命说话;我们不是在为自己说话,而是在为社会说话。
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辩护,能够让更多的人理解和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的处境和权利,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正义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