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国内涌现出大量的物业公司。
根据数据统计,截止到2022年底,国内有23.4万家物业公司,另外还有近7万家物业管理企业。
这些企业和公司合计管理规模高达120多亿平方米,在一些主要一线城市,物业对当地GDP的贡献达到2.5%以上。
然而,随着物业行业的规模越来越大,其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时至今日,物业已经成为众多业主的眼中刺肉中钉,巴不得他们赶紧走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基本上全是因为物业的不作为。
01 | 物业的不作为
物业的职责是服务业主,给业主解决问题,并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转。
然而在现实情况中,某些物业工作人员却将自己当成小区的主人,对业主百般刁难、恶语相加,甚至做出更过分的事情。
比如某小区物业为“创收”,先是变相收费,之后又将200多个公共车位私自改成收费停车场,业主找物业理论,反被物业工作人员威胁:不要忘了,你还有老婆和小孩。
这件事只是物业问题的冰山一角,类似事件还有很多。
例如不让身为外卖小哥的业主回家、私自将业主没入住的房子租给别人、带人上门殴打业主......
在互联网时代,这些负面事件会被无限放大,大家看得多了,再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后,能对物业有好态度才有鬼。
02 | 新规下或将改变
纵然业主和物业有很大矛盾,但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最起码在现阶段没有更好的替代品。
因此,物业很难全面取消,也只有极少数小区能裁撤物业,实施居民自治。
也就是说,很多小区的业主还要忍受不作为的物业,但根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将会有所好转。
首先是政府的态度。
日前,住建部部长倪虹在面对采访时表示:开发商要明白,谁能建设好房子,谁能提供好服务,谁就会有市场、谁就会有发展。
现在虽然没有明确的文件去要求开发商怎么做,但倪虹的话却指明了房地产的发展方向。
很多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公司,在未来,它们有望提供更好的服务,开发商自己也会严格要求物业。
其次是法律法规对物业的行为进行严格要求。
其中除了规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以及物业的职责外,还有几点十分关键,也是居民一直担心的事情。
第一,物业接受委托,向居民收取供水、供电、供暖等费用时,不得收取手续费以及其他额外的费用。
第二,物业不能擅自占用、挖掘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就算是维修或者是为了业主的利益而占用挖掘,也需要经得业主同意。
第三,如果物业想要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营收,需要经过一定数量业主、物业公司等多方同意,而且所获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四,物业不得通过断水断电、停止供热燃气等方式来“威胁”业主缴纳物业费。
第五,如果物业服务不好、擅自提高物业费、收取额外费用,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前段时间,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就宣判这样一起案子:物业起诉业主,要求他支付拖欠的费用,最终物业败诉。
总而言之,有了高层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态度以及法律的约束,未来的物业服务也会越来越好。
当然,作为业主,有理不怕势来压,人正不怕影子歪,如果遇到了无良物业,也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物业或物业的某个工作人员存在乱收费、侵占业主利益的行为,还会分别面临5~50万,0.1~1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