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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贵港微峰峰哥
根据司法实践中金融不良资产处理的智慧,被执行人通常采用以下手法来逃避债务:
- 恶意隐匿、资产转移、无偿或低价不合理出售: 在实际操作中,常常表现为将资产秘密地隐藏或转移至亲友及相关人员名下,或者以无偿或不合理低价的方式将股权、房产等转让给关联公司或关联人员,从而逃避执行。
- 国外逃离以逃避债务: 被执行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时会计划将企业掏空,并将资产全部转移至国外,由亲友控制国外账户,同时将家人安置在国外。最终,被执行人会逃离国境,以规避执行。还可能通过更改法定代表人为其体弱多病的亲友,这样他们对公司的债务和经营一无所知,而且由于疾病原因,无法被拘留。
- 虚假破产以逃避债务: 被执行人采用"假破产,真逃债"策略,将企业的有价值资产转移出去。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资产的变现和估值通常在企业内部进行操作,扣除破产费用和职工安置费,导致债权人银行难以收回债务。
- 剥离有价值资产通过改制、重组、分立或解散: 被执行人在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或解散的过程中,会将有价值资产转移出去,以创建一个新公司,新公司没有债务,而原企业则只保留了一个名字,承担了债务,银行无法收回债务。
- 抽逃注资、转移利润、资产通过关联交易: 被执行人在与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可能以低价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或者以高价购买无效资产,以掏空企业资产,从而逃避债务。
- "换牌子"运营以逃避债务: 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将公司的主要业务、员工和资产全部转移到一个新公司,并换掉原公司的名字继续运营。新公司的管理人员通常是原公司的员工,但工商注册的股东和高管可能不同,这会引起混淆,难以追究责任。
- 使用虚假租赁来阻碍执行: 被执行人将所有资产租给亲朋好友,租赁合同期限通常很长,但租金却一次性支付,之后租赁资产已被全部使用,导致债务人无法收回。
- 利用虚假诉讼来阻碍拍卖或分配: 被执行人在面临经营困难或法律问题时,可能策划由自己控制的关联企业或债权人起诉,从而封锁企业的所有资产,防止其他法院重复查封。同时,企业继续正常运营。
- 未经债权人同意,擅自处置或毁损抵押资产: 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可能未经许可拆卸或转让已抵押给银行的机器设备和车辆,导致抵押资产受损,损害了银行的抵押权,从而使法院无法拍卖。
- 恶意提供担保影响自身偿债能力: 被执行人明知关联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偿还债务,却提供担保,使用自己的资产来还债务,影响了自身的偿债能力,其目的是为了规避执行。
- 拒绝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 在法院要求报告财产时,被执行人通常会不理会要求,或者仅报告法院或债务人已知道的财产,而不申报其他财产,有时还会虚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的财产,以阻碍执行。
- 利用被吊销营业执照逃避债务: 企业有意不参加年度检查,然后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将有效资产全部清空,使企业"四无",即无资产、无员工、无场所、无执照。这样银行在诉讼时无法提起案件,更不用说追索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