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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欢话三农
前两天我们聊过,农村家庭遇到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者重大疾病陷入短暂性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但不是每一个申请的人都都获批,一般有以下情形得不能获批:
- 家庭成员有公职人员的家庭,公职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国企编制人员。
- 家庭在提出申请时的前12个月内购买5万元以上机动车和大型农用机械的。
- 在城镇购买商品房和门面房的。
- 拥有的人均银行存款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
- 登记注册公司、企业并开展经营情况取得一定效益的。
- 家庭财产状况和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水平的。
临时救助本来就是要发挥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具备以上情形的家庭一般认为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等对家庭造成的影响,不予救助。当然如果是特殊情况,那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会执行一事一议,结合实际按照特殊情况处理,给予一定程度的帮扶救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行各业数据库的不断搭建完善,数据系统的比对也十分精准了,老百姓哭穷卖惨骗补助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
比如:群众提交低保或者临时救助申请后,负责数据比对的信息核对中心将联合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核查申请人的家庭财产资产状况,出具核对报告。
核对报告作为工作人员判断是否纳入救助的重要依据。
这种方式也更加公平公正,避免了优亲厚友,人情救助等情况的发生,让临时救助更加精准地救助到需要救助的家庭。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形,家庭又遭受巨大困难,也鼓励群众积极申请救助,不要觉得享受救助没有面子、低人一等,要知道这是自己的祖国对国民的关心和关爱方式,你的身后是强大的祖国,你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的时候你的祖国就是你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