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正式实施五周年
我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明确写入
对于这项规定,应如何理解?
先来看具体案例
庞某(女)与李某(男)于2008年8月28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庞某诉称,双方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即随手殴打庞某,打砸家中物品,并把庞某赶出家门,再将家门反锁,致使庞某在深夜无家可归,流浪街头。后庞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并分得婚内购买的房屋70%的份额,同时主张李某因家暴赔偿其精神损失10万元。李某辩称,同意离婚,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
遭遇家暴离婚时
财产究竟该怎样分割?
类似案件如何判决?
01
因家暴离婚,对施暴方可酌情少分财产
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例如,在上述案件中,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李某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庞某分得60%房产份额,李某分得40%房产份额。
那么
少分的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何锐表示:主要根据家庭暴力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02
因家暴离婚,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除了施暴方少分财产,在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指对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通过给予抚慰金的形式进行救济。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