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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怎么办? 没领证是否就没有结婚?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发布时间:      作者:法妞问答

一、只办酒席未领证,不算结婚

国内习俗都是把一个盛大的结婚仪式当作是自己婚姻生活的开始,但是只举行结婚仪式而没有领结婚证,却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 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周密律师补充:

二、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户籍都在内地的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正,如证件丢失的,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结婚应该提供:本人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般而言,内地居民之间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同港澳华侨在内地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周密律师补充:

三、身份证、户口本有问题,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1、当事人身份证丢失后是否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2004年《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2、持已过有效期的就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已经不是有效证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依法申请换领新证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户口本与身份证内容不一致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4、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当事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因此,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5、出国人员身份证、户口薄未注销的,应按什么身份办理结婚登记?

出国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未注销的,既可以按照一般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按照华侨身份办理结婚登记。选择哪种身份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但应根据今后自己工作、生活的需要慎重考虑按什么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另外,如按一般内地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按华侨身份则应到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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