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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律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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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广东省量刑细则
来源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粤高法发[2017]6号。
广东省量刑检索
注:2认是指认罪认罚。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会受到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因素、是否存在赔偿谅解和其他情节(自首、认罪认罚等)的影响,其中致伤、死人数是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根据以上表格的检索情况,可以看出交通肇事罪的刑期会随着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增加而提升。如不考虑其他情节,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且存在自首的,可能会判处1年左右有期徒刑;致2人死亡且存在自首的,可能会判处2年左右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如符合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档次,且有退赔谅解等情节的,存在较大适用缓刑的可能。
在量刑时,如犯罪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已经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情节,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情节,此时就不再将逃逸行为另外作为加重情节处理。
例如:A违反交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碰撞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B后逃逸,致使B重伤,交管部门综合认定A负事故主要责任(其中逃逸为是认定主要责任的重要情节)。因为致使一人重伤、未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李某存在逃逸行为,逃逸行为是认定A承担主要责任的重要情节。此时逃逸行为是作为基本的入罪条件(主责的认定基础),所以李某的逃逸行为不再作为加重情节,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