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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服务内容

发布时间:      作者:小红马智慧物业

物业管理费用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服务内容是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内容,也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常见纠纷点。

那么,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服务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呢?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成本、效益、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并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向有关部门备案。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一般来说,不同等级、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也不尽相同。以天津市为例,根据《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令第2019号),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具体如下:

| 服务等级 | 收费基准价(元/平方米·月) | 浮动幅度 |

| :------: | :------------------------: | :------: |

| 一级 | 1.20 | ±20% |

| 二级 | 0.90 | ±20% |

| 三级 | 0.60 | ±20% |

| 四级 | 0.45 | ±20% |

物业管理费用的服务内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费用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不同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对应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以天津市为例,根据《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每个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综合管理:包括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人员、服务时间、日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清洁卫生:包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等方面的要求;

公共秩序维护:包括人员要求、门岗、巡逻岗、车辆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绿化养护:包括草坪及地被植物、树冠、绿篱、浇灌施肥松土、病虫害防治、防冻保暖扶正加固等方面的要求;

共用部位养护:包括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房屋外檐、楼梯扶手门窗、楼内墙地面顶面、雨水井化粪井、场地道路、安全标识、围墙、楼道灯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可以参考《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详细规定。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费用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度收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每月第一日至第五日向业主或者使用人出具收据或者发票,并将收取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处理

如果业主或者使用人对物业管理费用有异议,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调解。投诉或者调解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侵害了业主或者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并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造成共用部位或者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或者毁坏,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物业管理企业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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