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你说我们交的保险中,有一项是工伤保险,这个是什么?怎么用?”工作之余,大家聚在一起八卦一下,缓解一下工作压力,没想到竟然有人问了这么专业一问题。
“工伤保险啊,通俗点说就是你从事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受到的伤害,然后可以申请工伤待遇,比如因公受伤的住院费用、误工费、交通费之类的。”我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那什么样的伤害才能算是工伤呢?”
嗨,这家伙,还刨根问底了。
“工伤认定有以下几个标准:
1、确认劳动关系,即确认你和公司是否有雇佣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凭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其他劳动者证言;
2、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也就是说在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也算是工作时间),在工作的地方,所受的与工作有关的伤害;
3、除了自杀、自残的,即使劳动者有过错,也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因操作失误,导致机器切断手指的;
4、如果劳动者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发生工伤了怎么办呢?
1、紧急救治
一般来说,发生工伤后需要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但是,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待伤情稳定后,再转到协议医院继续治疗;
2、工伤事故备案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事故备案登记,可通过UK、电子邮箱和分中心现场三种方式。
3、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以及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申报的,经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如果单位未提出或者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