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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技术转让所得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发布时间:      作者:lucky鱼1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条规定的应用需注意三个问题:

1、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技术转让相关税费,这里的技术转让所得是减去相关成本税费后的所得,不是技术转让收入。


2、计算出技术转让所得后,要看是否超过500万元,再进行下一步的纳税调整。

例1:技术转让收入700万元,相关成本税费1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700-100=600万元,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税

超过500万元部分=600-500=100万元,这100万元减半征收。

合计调减应纳税所得=500+100*0.5=550万元

例2:技术转让收入700万元,相关成本税费5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700-500=200万元,没有超过500万元

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就是200万元,这200万元免税。

调减应纳税所得200万元

3、技术转让税得减半征收适用法定税率25%,不能再享受优惠税率。

以例1来说,如果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15%。

减半征收的100万元,不能享受优惠税率15%,而是用法定税率25%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即:减半征收的100万元,应缴纳所得税=100*0.5*0.25=12.5万元。这部分要与享受15%优惠税率的其他应纳税所得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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