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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      作者:法妞问答

连带责任担保比较规范的称呼是连带责任保证,他也是保证方式的一种,明确的约定了给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并且有着一定的期限和特征。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呢?

网友咨询: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律师补充:

连带担保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1、连带担保责任由担保人与主债权人约定而成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而成。

2、由连带担保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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