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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发布时间:      作者:大雄说法

在现代社会中,离婚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一般来说,离婚需要经过一定的申请程序以及冷静期,以确保双方对离婚决定的稳定性和理智性。然而,有时候夫妻双方会认为冷静期太长,想要尽快完成离婚手续。那么,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不想等待30天的冷静期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呢?

在这里,我们引用民法的相关条例来探讨这个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应当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四十条规定,在双方共同申请离婚的情况下,登记机关应当依照申请办理。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应当自愿建立和结束,夫妻双方具有等同的权利和义务。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当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而且有共同意愿尽快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双方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进行离婚登记手续,不必等待30天的冷静期。只要夫妻双方对离婚决定达成一致,没有任何其它争议和纠纷需要解决,就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离婚登记。而且,从法律角度上来看,这样离婚的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机关在确认无误之后,即可出具离婚证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便自动终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在没有冷静期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离婚可能会带来一些隐患。比如,当其中一方是心理上或者生理上面临较大困难时,双方较短的冷静期并没有为此人提供做出决定的充足时间。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双方会因为感情问题进行突然离婚,导致伴侣无法承受心理压力,从而发生极端行为。这些都需要双方在进行离婚决策时认真考虑,做出理智判断。


综上所述,“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之间就某些点或者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为这种方式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因此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应该充分沟通、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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